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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害關係人

客戶、合作夥伴、股東與求職者的溝通管道。

溝通管道

請依洽詢事項聯絡公司,以確認合適的窗口。

對象洽詢事項聯絡管道
客戶產品規格、品質文件、交付與服務電子郵件
供應商及合作夥伴供應合作、產品資料與交易條件電子郵件
股東與投資人公司、財務與股務資訊電子郵件
求職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職缺、工作條件及其他意見電子郵件

此信箱為一般公司聯絡窗口。產品與文件洽詢,請附上適用料號及文件名稱。

讓洽詢更清楚

依客戶、合作夥伴、股東或求職者的事項準備聯絡資料,說明需求與附件,避免傳送不必要個資。

主旨與事件
主旨標明洽詢類別;內文說明發生時間、產品或文件名稱,以及希望確認的事項。
聯絡與附件
留下可回覆的電子郵件。附件只放與案件有關的資料;機密或個資先確認傳送方式。